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干一年多,我要求上保险,他们逼迫我自己写辞职报告,我写了能告他们吗?

2020-01-04 01:3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变相逼员工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

    偿金。”
    1 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还么有到,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至少2个半月工资;
    2 如果你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12*月工资,再加上2个半月工资;
    3 你需要做的事情:找到劳动合同,看看上面签订的月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真实工资,如果是

    基本工资,找到每月你的工资条,或者工资打银行卡的记录,如果根本没有劳动合同,还是要

    找出你的工资条,还有公司辞退你的退工单

    4 证据搜集完成后,你可以和公司谈判,也可以起诉。
    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
  • 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么
    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
    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1.
    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写辞职报告,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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