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满十八岁,因同学们鼓惑报名参加偷盗摩托三次,且是从犯,问如何判处

2020-01-04 10:4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只要受害人被交通事故伤害了,不管他的年龄大小,都会有相应的赔偿
  • 如果只是一辆摩托车的话,数额较小,可以做免予刑事处罚辩护。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并能够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两种情况父母都不需要为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由子女自己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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