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未婚生子,孩子未上户口。女方为农转非户口。现找另一男子结婚,男方为农村户口。女方想把孩子户口上在男方。这种情况需要走那些程序及准备那些证件

2020-01-04 13:41: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申报材料: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
    2、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
    3、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
    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
    (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 未婚先孕只要在生育前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一般是不罚款.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
  • 一. 申办此类户口所需的基本证明资料
    1. 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出生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限本市医院出生婴儿);
    4.《结婚证》;
    5.《计划外生育申报出生证登记证明》;(指第二胎及以上)
    备注: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夫妻俩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儿的准生证,出生证,居委会介绍信,如果是农村,还要有村委会开的介绍信,还有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的小孩儿在当地未落户的证明(要用出生证去办)
    一般情况下小孩出生三个月内要办好户口。
  •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
    (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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