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有两个没有结婚证的孩子。他总是打我。我出去玩,意外怀孕了。那时,我以为那是我丈夫的。所以我生了孩子。我怀孕的时候,他也出去玩了。一个女人跟着他。当她后来怀孕时,他们也生了孩子。我把他和他分开了。他和那个女人住在一起。大哥和二哥回到妈妈家学习。他们带走的第三个,但我每个月都给他们生活费。这是怎么发生的

2020-01-04 15:25: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的法律不保护婚前的性行为,男方对女方没有责任,但对孩子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应当支付其抚养费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期间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平均分担,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由自己承担。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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