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是不是判决书生效亲属就能够见面

刑事辩护
2020-01-04 15:4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整个刑事诉讼过程需要
    四、五个月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可能时间会长一点,有的可达一年多。
  • 刑事案件中,实施网络诈骗,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 1、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那么判决书肯定会送给其监护人即家属一份,因为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之一。
      
    2、如果被告人是成年人,那么法院可以不给家属判决书。因为被告人犯罪,但家属没有犯罪,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之一。
      
    3、家属中的近亲属收到判决书后的十日内,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我国的宣判方式仅两种,即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