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工伤赔偿请告诉我离职后是否失去了部分赔偿

工伤索赔
2020-01-04 21:3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理赔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遭遇第三方交通事故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在第三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获得工伤保险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遭受本单位车辆伤害的,不能同时获得双重赔偿。

  • 1、您咨询的属于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4、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
    (六)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5、您离职后可以享受的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6、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一般是由当地省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那么上述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7、如果单位不支付,可准备您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各项费用支出的发票向用人单位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
    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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