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2013年开始工作以来,我已经支付了其他四种保险,如医疗保险,并且一直支付到2017年。我中间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然后,我辞去了工作,并在2019年开始再次支付工资。我能在中间连接它们吗?或者我应该怎么处理我之前交的东西?

2020-01-04 22:3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从法律上讲就属于违法行为。
  • 医疗保险理赔中,每种情况都不相同,举个例子:住院理赔程序如下:
    1、在入院的30日内书面通知公司索赔;如果由于环境限制无法告知,公司酌情延长此告知时间。
    2、收到索赔通知后,公司将“住院理赔申请表”以及相关理赔文件清单寄给或电邮给客人。
    3、在90天内,投保人必须将主治医生签字的“住院理赔申请表”以及相关理赔文件,如病历,各种检查报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备齐,并寄给保险代理人。如遇特殊情况下,以上过程也要在6个月内办妥。
    4、公司收到理赔申请表和文件后,随即展开理赔程序,理赔时间通常在5-7个工作日。
    5、理赔成功后,公司财务部将理赔金汇给投保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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