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交通事故受了轻伤,能提高山的精神赔偿额吗

2020-01-05 02:0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A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赔偿程序 ,我国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正常走流程就可以。
  • 需要根据打人的后果和酒驾还是醉驾 综合判断处罚。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轻微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应当赔偿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财产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财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