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写撤销协议需要什么条件。

2020-01-05 03:4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订立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请求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法律规定的条件有以下三个:
    (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这种情况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大事项有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订立合同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可能或者已对造成较大损失。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实际生活中显失公平的情况可能多种多样,比如一方当事人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依赖、经济困境或紧急需要,或者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缺乏远见、无知、无经验或缺乏谈判技巧的事实等。
    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到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以及所造成的实际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三)合同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对于欺诈、胁迫的情形有两种情况。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如前所述,应当认定无效。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过,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外,赠与人均可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
  • 房屋赠予的法律特征是: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
    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