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驾车运营车,如今已判拘押十五天,处罚五千,吊销驾照,五年不可以报考驾照,还能有缓判空间吗

2020-01-05 06:2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后驾驶被拘留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可分以下两种:
    一、属于行政案件。条件:只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未触犯刑法的,给予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此为行政案件;
    二、属于刑事案件。
    条件:违反交通法规,饮酒驾驶,造成他人重伤以上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此涉嫌交通肇事罪,其性质为刑事拘留,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是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同样为刑事案件。
    行政拘留期限不超过十五日,若是刑事拘留,期限不超过三十七日,但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1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不履行,说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处理这种情况有两种办法: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对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强制手段,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完毕,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的,将上报检察院报请批捕,检察院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的嫌疑将核准,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拘留和逮捕是两个概念,犯罪嫌疑人遭逮捕后就要等待法庭的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