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别人弄成轻伤二级我想问一下赔付得话能够赔是多少

2020-01-05 07:1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是公安机关做出的伤情鉴定,用于刑事追责。轻伤二级对方一般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立案,检察院起诉,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要求赔偿受害者的有关损失。如果公安没有立案,或者等不及检察院起诉,或者提起附带诉讼了,但对附带诉讼赔偿数额不满意,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赔偿有关损失。但此种情况还需要做伤残鉴定,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根据伤残等级,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赔偿
  •   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有徇私枉法、包庇违法犯罪分子行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 被人打成轻伤,首先应当向警方报案,由警方对伤情做出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应当由司法机关追究行凶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派出所不采取措施,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
    另外,被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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