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离婚后不拿抚养费没工作没收入名下没财产没房产怎么办?

离婚
2020-01-05 07:3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女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如果觉得抚养费过低可以起诉追加抚养费,男方的收入证明拿不到,可以求助于法官,请法官去对方单位调取。抚养费最多可以争取到其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但如果他收入过高,法官可能要适当降低一下。
    2、让男方一次性缴纳实际上对你不利,法律也不支持。建议你还是让他一年一交比较合适。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离婚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共同财产
    你们共同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综上,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是赠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赠与的话,在财产转移前是可以撤消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但法官会从照顾妇妇儿童的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酌情予以照顾。
    2、抚养权及抚养费、探视权(如有孩子)
    双方经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后确定孩子由谁抚养,抚养方需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如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一般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如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有重大病情、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可以判处一方抚养两个,但另一方需要依法支付抚养费。
    如另一方发现其对孩子有虐待、殴打、无故辱骂等行为,或其有重大疾病、重大性格缺陷,或其有严重的陋习等情况。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可约定按季度或按年)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参考当地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在收入的15%-30%之间。
    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对方不得无故拒绝探视,如对方多次无故拒绝探视,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正常行驶探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