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之前上班同事问我借了3000,多次说还,屡次失信,我说再不还钱我报警,她就还了1500,然后微信把我拉黑了,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过后问之前一起上班的同事,才知道,她问多人借过钱,最大金额7000,都没有偿还,都把我们给拉黑了,而且找不到她人,大家沟通后才知道她说的年薪20万都是虚假的,她所描述的个人信息都是假的,我们觉得她这已经构成诈骗罪,我们要告她诈骗!

2020-01-05 08:1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诈骗,但不构成犯罪,应当治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 :公布和宣扬他人隐私。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对公民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例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布患者患有性病、艾滋病、麻风病、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如果传播公民的隐私,但对其名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但构成侵害隐私权
    三、其他涉及维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牟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服务平台,若当事人在p2p借贷上实施诈骗行为的,也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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