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欠债根据人民法院了,找不着人如何把钱要回家?

2020-01-05 10:3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1、借款人找不到,应该赶紧起诉,确保债务不过期。
    2、借款人找不到,会增加诉讼案件的时间,会增加事情的工作量,不影响结果和执行。
    3、只要借款人有足够的财产,人找不到的,诉讼可以缺席审理,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
  •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应当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件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诈骗的财物。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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