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偿还债务就在法院胜诉,不偿还怎么办?

2020-01-05 11:3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不还,如何追讨债务?
    1、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3、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不管欠款的金额是多少,只要对方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只是有欠款事实,尚未有生效法律文书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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