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经民事判决离异并产生法律认可。后因资产妻子又提起诉讼至人民检察院诉我掩藏资产,根据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妻子官司。现不服气一审判决,她又上告至初级人民检察院。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对上告案子什么时候重审,人民法院以哪些具体方法通告我?還是发法院传票或电話联络呢?

刑事辩护
2020-01-05 12:0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如果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依法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  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情形:不申请撤销不起诉即生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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