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房地产在爸爸去世后选购现产权过户在其中一个子女另一个儿女有权利承继吗

2020-01-05 13:1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死者死亡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住房和其他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如下: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 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
    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amp;#251;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
    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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