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所四合院。我有三个兄弟和四个姐妹。我应该如何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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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办理
继承过户即可。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
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的其它继承人都
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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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共有财产,可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共有比例。如一方想取得全部产权,须向另一方支付不属于本人那一部分房产价款即可。如对方另外欠您的钱,按所欠数额折抵房款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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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人去世家产分配如按法定遗产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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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