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买了生育保险。我妻子没有买,她有了第二个孩子。但是有关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报告吗?

妇幼权益
2020-01-05 16:3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在保险公司购买。
    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带上身份证与户口本到社区(或街道)办理。
    个人参保也有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2、以家庭户参保的,只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了。(每月每个人约25元,但这种方式是要,家庭户里所有人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行)。以这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缴纳,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1.《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未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责任是非常大的,除了要补缴未缴、少缴的社保费以外,罚款数额也非常大

  • 一、专项资料基本资料
    未办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一)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二)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四)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五)《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三、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
    (一)《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四、产后并发症
    五、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一)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二)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