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分居了八年,该怎么办离婚手续

离婚
2020-01-05 16:5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
    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
    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
    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
    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
    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 四个步骤。
    (一) 初审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b.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c.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二) 受理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在监誓人即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b.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共计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 审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效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四)登记/发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为内夫妻是在办理离婚的期间,实际上并没有离婚,因此,双方仍然能够继承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