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和法人名称是否变更,是否重新签订合同

2020-01-05 20: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企业变更名称后首先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3)企业的章程;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2、企业的名称变更,不等于公司主体的变更,企业的名称变更,相当于一个自然人的姓名变更。虽然名称变更了,但是其主体并没有因为名称的变更而消失。所以企业的名称变更不属于劳动关系主体变更,企业不得以此作为不承担义务的理由。
    3、企业名称变更对企业签订的合同没有影响,法律明文规定,变更后的公司依法应当继承原来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即要继承原来公司与你的合同。
    4、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 公司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
    1、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
    2、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a、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
    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b、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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