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在社区戒毒不过如今不吸了,沒有去报导,是否会被强制性戒毒所

2020-01-05 22:5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戒毒两年后不可以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因此,强制戒毒两年后不可以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只有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满三年且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也没有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的,才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也没有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戒毒条例》第三章 社区戒毒
    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f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2.根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第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期限执行满一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一年后诊断评估.第二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年后诊断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第二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的,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
    3.综上,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在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和社会功能等五个方面的考核中,符合转入社区戒毒的要求,报经公安机关审核,可以其转入社区戒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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