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后仍同居在一起,分开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配,可以平分吗

离婚
2020-01-05 23:4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的时候财产不一定都要平分。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时你们的共同财产,由你们平均分配,如果是婚前财产,除非你们由特别的约定,则属于你们个人财产。
      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下面给您提供一个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范围情况:
      
    一、 以下财产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屋、汽车;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以下财产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 双方工资、奖金所得;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抛售所得的增值部份;
      
    6、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 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 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不是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目前不再有事实婚姻一说。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
    《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因此,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因此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