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通过亲戚介绍在一个售楼部买房子,售楼员在收取了一万元申请优惠的意向金后第二天告知我们优惠申请下来了,但是首付部分要交9万元现金,而且这现金不计入购房合同和发票,得知这事情我们就不敢买这个房子了,要求退一万元,这时候对方扔给我们两张票子,一张是一万元定金收据,一份是买房认购单,而且认购单上的名字不是我们本人签的,事前这个售楼员也没有和我们沟通过任何签字事宜!这时候该售楼部经理说不买这套房子我们的一万就拿不回来,这时候我们该怎么办,这个钱拿的回来吗?

2020-01-06 09:0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已经交纳的,定金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就主合同内容未协商一致的,视为合同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要区分责任情况来确定定金责任的承担,即是交付定金一方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是接受定金一方责任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无责任的,接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 房屋买卖合同,付首付后开发商违约,按合同法处理,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关于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买房属于夫妻财产与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手续或法院调解书生效后生效,夫妻关系也自办理离婚手续或法院文书生效后解除。
    夫妻关系未解除前所购房产应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应按照共同房产处理。
    但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是以个人财产所投资购买的,则按照其个人房产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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