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2年结婚并生了一个女儿。2013年,我和丈夫出去工作了。在此期间,我们离婚了,但我们再婚了。我们现在需要什么文件来生第二个孩子

离婚
2020-01-06 11:2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
    二孩生育登记,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
  • 从2016年1月1日起,二胎是合法的,公民想生育二胎的,只要有生育能力,可以自行生育二胎。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