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案的意思是什么?劳动仲裁赢了,但是对方起诉了,不生效的仲裁裁决算不算结案呢?

仲裁
2020-01-06 12:2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实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如果该仲裁员影响裁决的公正,你必须有相关证据支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仲裁作出之日起仲裁生效。
  •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如下事宜时,可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