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从我在建筑工地弄断尾骨已经一个多月了。老板不在乎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它
2020-01-06 14: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 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 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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