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初中生被18岁的社工殴打。你能要求什么赔偿?

其它
2020-01-06 16:0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打人需要根据打人所造成的后果来判定应该受到何种方式处罚。
    若被侵权人所受到的伤害不构成轻伤以及轻伤以上的伤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
    侵权人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赔偿责任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来决定。侵权人需要承担医药费、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的费用;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1、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达到轻伤的,则侵权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也可以选择报警,并提供被殴打的证据和医院的鉴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医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如果伤情不够成轻伤的,则对方的行为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们家长可以要求打人者的家长及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向警方报案,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