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还活着,想把房子给我的长子,但是我该怎么处置我的弟弟呢?

2020-01-06 16:0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逝者没有这对其房产部分留有遗嘱,那么其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和配偶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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