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南京户口五年了,离婚带着孩子没有房子,能申请年租房吗?

离婚
2020-01-06 16:2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房子可以独立户口吗?没有房子不可以独立户口,因为需要相关的房产证明,固定居住地址等。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 申请入户有多种方式,各地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比如可以投靠入户,积分入户等等,具体可以到当地户籍部门咨询了解,通常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2、申请书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事项
    (3)申请事实与理由
    (4)落款
  • 如果你不同意,协议离婚不成,那么你们只好通过诉讼离婚,关于房产,你们在婚内购买,在你们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包括贷款没还的债务)。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每月按照其月收入的20%-30%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