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资询一下,自己2008年单身先育女性产下一对双胞胎宝宝女生后不久,就怀着小孩离开了,迄今联络不了女性。目前我与如今的妻子结婚了,需办准生证,村内不给批证,随后说2008我单身先育的事报告给县计生办里来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做?

2020-01-06 20:5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先育不违法,但是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关系。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登记程序,若未办理登记的,应当及时办理婚姻登记,否则后果自负。
      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

  • 1、现在提倡怀孕后办理准生证,办理了准生证不得人工流产,人工流产后不批办准生证。
    2、意外流产要及时报告计生办查验真伪,调查真相。
    3、如果你们及时报告了计生办,计生办没有及时来查验,不批办准生证你们可以到人民政府投诉。
    4、如果你们没有及时报告计生办,投诉的难度很大。如果是人工流产而说成是意外流产,出示证明的医生将承担法律后果。

  •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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