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资询一下,企业员工请病事假企业,不按劳动合同法付款病假工资,我改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07 09:5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22条: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长期病假的工资如何计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你少休息的两天属于休息日加班,计算方法为:1650/
    21.75/8*休息日工作小时*200%
  •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所以职工病假最长可以请24个月,但是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条。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不少企业错误地认为,劳动者生病没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其实,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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