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们欠了1000多元。他们还能怎么报警?有用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1-07 11:4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
    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都采用调解;
    2、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达成的调解;
    3、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判决。
    要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目前你保留了欠条、电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是可以证明对方确实收到了这笔钱的,即你们之前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
    2、现还款日期已过,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3、在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偿还的范围如果借钱时明确约定了利息的,那么就包括本金和利息两个部分。
    4、注意诉讼时效为2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您将丧失胜诉权。不过,若是您在这期间一直在要求对方还款又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那么诉讼时效是会重新计算的。
  •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
    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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