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爸爸过世大半年了,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何时才可以出来呀

2020-01-07 11:5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 养老保险丧葬费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 1、养老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项,属国家福利政策。通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2%,个人8%,个人所缴8%记入个人养老帐户,等于你所缴的钱全在自己帐户中;通过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就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己缴纳30%,也只有8%记入自己帐户,好像不太合算。
    2、自己帐户中的钱同样享受银行利息,起到基本储蓄作用。将来养老金有一部分是属于社会统筹给付的,就是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20%。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3、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费多领取”的原则,没特殊情况,建议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
    4、如果未领取养老金人就死亡,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不是一年费用,是个人账户所有的累积部分),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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