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告诉家长诽谤孩子的家长

2020-01-07 13:4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托幼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如果有人诽谤诬陷损害自身名誉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涉嫌侮辱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根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