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问父子之间赠送的房子公证费是多少

公证
2020-01-07 15: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增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四、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 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建设的房屋,赠予给儿子一个人,而并不是夫妻双方,赠予合同无须儿媳妇签字,也无须其它人同意。写好赠予协议,标明只赠予给儿子一个人,然后双方进行公证,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归属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原产权人。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关键是对财产的认定,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只能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因此,有没有必要将赠与的财产约定一定的条件,附上一定的义务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