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喝酒喝酒唱会歌。 一个人让他回家。 朋友安全地送我们回家。 他今天早上也回来了。 昨天得知他们又在交通事故中死了三个人,这和我们有关吗?

2020-01-07 16:5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的。
    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
    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共饮人之间对相互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义务,以减少安全风险。如果共饮者疏于履行这种义务,则存在客观上的过失,应当对其他共饮人的人身损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这种责任又是有限的,因为共饮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够取代饮酒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注意义务。如果是交通事故,应当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 从审判实例来看,要求共饮者承担责任的理由大多是“明知饮酒有害健康,仍劝人饮酒”,“明知过量饮酒有损健康,仍不加劝阻”,“共饮者没有给予醉酒者适当的救护、救助”。那么,判断以上这些情形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哪些条件?
    一、劝酒是否构成侵权?这要看劝酒的具体情节。如果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因身体疾病不能饮酒,或者因刚刚病愈等原因不宜饮酒,或者共饮人明确表示因酒量所限或者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继续饮酒,或者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某一共饮者不宜继续饮酒,仍违背其意愿强劝、力劝其共饮,就具备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或者过失。如果明知他人系机动车驾驶员或者从事其他不宜酒后从事的职业,仍劝其共饮;或者在共饮后明知共饮者准备酒后驾驶或从事其他不宜酒后从事的工作而不加劝阻,以上这些情况也都构成侵权。另外,如果共饮者无从知道继续劝酒具备类似即时危险性,就不宜认定共饮者的劝饮行为构成侵权。
    二、共饮者有没有劝阻他人饮酒的义务?如果共饮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基于公平原则,就不宜赋予同为成年人的其他共饮者“劝阻其饮酒”的义务。虽然,从人情和道德的角度来讲,共饮人或者在场人可以对饮酒人进行善意提示,建议其不要过量饮酒,但这种善意提示绝不具备法律强制性。既然共饮者不具备有效制止他人饮酒的强制权能,只能对饮酒者提出善意的建议,那么,我们很难认为共饮者具备劝阻他人继续饮酒的义务。
    三、那么共饮者在什么情况下,须对其他共饮者承担救护、救助责任,这种救护、救助责任应达到怎样的程度?如果一个喝了酒的人说话、走路、处理事务已经失控或者出现失控的迹象,那么,就应当认为其他共饮者明知此人已经醉酒,应当予以救助。有义务救护、救助醉酒者的人应当是在场的未饮酒或者饮酒较少且辩认、控制能力未受影响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救护、救助醉酒者的人。如果共饮者对其他共饮者的处置方式符合普通正常人通常的处理方式,就不宜追究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四、就普通正常人通常的处理方式举例说明比如,将一个醉酒引发疾病的人或者饮酒过程中突发严重身体不适的人,送往医院、医务所;将一个醉酒至行为完全失控的人,置于其成人亲属或者医院或者能够提供相应照看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的掌控之下;将一个虽未完全失控但已经出现失控迹象的人,安置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处所;将一个表面上没有出现失控迹象的共饮者,送上公交车、出租车,甚至送至家门口等等,这些都可以认为是普通正常人通常的处理方式。

  • 1、酒后驾驶,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死亡的,各个原因都要承担责任。
    2、此事的责任由喝酒的所有人,死者、他哥、他妈等所有人分摊承担。
    3、死亡之所以发生,每个人都有作用,喝酒、不及时抢救,疏忽大意等都是导致死亡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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