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中,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存在管辖权争议,法律会如何处置?

2020-01-07 17:30: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时效是中止跟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事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等三个方面的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
    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 海事诉讼时效是指海事请求人对自己的权利经过了法定的期间,不向义务人行使权利,而使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我国海商法在第十三章中对有关时效问题做了专门规定。我国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反之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比照该条规定时效期间也为一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考虑到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专业性较强,为便于集中管辖和确保审判质量,司法解释作了比较灵活的规定,即第一审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被告都是在办公地位于首都北京的国务院主管部门,所以管辖法院就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由它指定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首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公司,由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当产生合同纠纷时,你不能起诉实施改性的法定代表人,只能起诉公司。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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