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最多能在拘留中心呆多久,而且判决还没有下达或执行?

刑事辩护
2020-01-07 18: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看守所后,一般情况下四个月左右就会判刑,进看守所24小时内应当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须具体分析,例如: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五)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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