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给予500元补助。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要求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单位应当返还已经缴纳的补贴。我能不能不还他们?

仲裁
2020-01-07 20:3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关系确认之后不需要仲裁或诉讼程序,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有的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体资格的,例如;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一般的劳动;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1、哺乳期可以自己辞职。
    2、单位在哺乳期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的除外。
    3、请长期事假的,单位可以不批准。如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超过一定期限,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社保未交的,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如因社保未交导致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单位承担。
    5、年终奖:1)看劳动合同的约定;2)如未约定的,企业可以自主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发放甚至不发放;

  • 1、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建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第
    46、47条。你可以要求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补偿就是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方面,只能要求补缴到社保,不能折现算给个人,应该你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你本人承担。因为社会保险费可以理解为:单位和你本人都“欠国家的钱”。
    3、法律保障劳资双方的权益,并不会因为单位有违法之处就允许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此请注意做好以下三点:
    A、你不是“辞职”或者“申请”什么,而是“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日,可以通过EMS投递以保存证据
    B、主动做好工作交接,因为一旦造成损失,最后认定是你责任的话,该赔单位的还是你赔。双方最后应当有个书面的东西证明“工作交接已经完成”,这样对双方都好。
    C、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事情,可以在协商和仲裁中一并解决,问题不大。
    最后注意,办理离职时慎重签署一些文件,看清楚再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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