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生存期间,孩子的户口是父亲的,现在想变更户口的是母亲的,怎么办才能离婚?

离婚
2020-01-07 21:4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是否需要跟随抚养孩子一方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为了方便孩子读书上学的需求,一般情况都会跟随抚养孩子一方的。  办理孩子户籍原则上是不需要一方同意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孩子户口页,去抚养孩子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之后带着准迁手续去孩子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最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 孩子更改姓名,需要监护人持孩子户口本、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不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出申请,生父生母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签字确认,经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更改姓名。
      对于孩子的户籍已经迁至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再迁移户籍就不需要生父生母同意了。
  •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父亲去世,首先确定财产是否属于父亲独自所有。确权后,就可以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如果有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只要死者有遗嘱指定这个孩子单独继承,或者无遗嘱前提,这个孩子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