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欠我3万多英镑,还有一张借记卡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他不还钱,他能通过法律程序拿回来吗?

2020-01-07 22: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回,钱赔偿的金额不是根据对方要多少确定的,而是根据事实计算出来的。只有这样才是公平合理的。所以你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是多少,这样去处理,你不处理,对方可以起诉你的。
    就算你的车子不要对方可以起诉你要求赔偿的。和你车子要不要没有直接的关系。
  • 您好!起诉是没有问题的,是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您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您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这个意思就是,如果他户籍在上海的,你可以在上海他户籍地起诉;如非户籍上海的,则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他在上海居住满一年,这样才能在其居住地起诉,否则,上海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起诉。
    另外,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条写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期的,则到期后开始算两年;如果没有写,则从你主张之日开始算两年。请把握时效问题一面丧失胜诉权。
  • 发生经济纠纷,身份证不能作为证据之一,要提供有效证据才可以作为依据。比如借款,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即使有身份证也没用,因为只凭身份证无法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还需要有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债务人的收条等证据进行证明。建议最好写借条,并要求其提供财物担保或提供担保人。
      同时,抵押身份证,对方可以挂失,身份证就失去意义。而且个人不得扣留别人身份证,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如果个人抵扣身份证还需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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