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由于我所管辖施工现场工人的工伤事故,公司为工人购买了统一的集体保险,每年275元。这很严重。脊柱和疑病症的骨折已经在医院治疗了十多天。现在我已经出院休养了。医疗费用为5万至6万元,不包括其他费用。然而,该公司只为保险支付4万元。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1-08 06:30: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交通事故是没有赔偿上限规定的,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即不存在所谓的最高赔偿,一切均应以伤者的实际损失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种抚慰金等。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可以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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