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A相互生有一子,未满十八岁,刚读初级中学,人们有多处房地产,我A曾离婚,与前女友生有一子,已是家。不久前我A在我不知道的状况下,把房地产所有产权过户给了应县和儿媳,我和儿子则被他孩子,儿媳妇逐出家门口,露宿街头,我孩子也遭遇失学,我想问一下我能规定人民法院注销过戶吗?

离婚
2020-01-08 08:20: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规定,签署合同,办理过户。
    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 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若将房产登记变更为男方名下,再售房显然手续较为烦琐。
    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进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另外,在协议中,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内,将男方依离婚协议应付给女方的补偿款一次付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