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0月29日,我弟骑电瓶车撞到了人,当时就报交警的,也很积极的把伤者带到医院检查治疗的,检查结果是大脚子脚节轻微骨折,交警下了责任书,我弟付全责,现在伤者要求我弟除了把他治好外还得给3000的赔偿费,请问这赔偿费合理吗?我们该不该给?

2018-09-06 14:5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害,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项目损失费,而至于要赔多少,需要看事故责任的承担大小、受伤的严重程度、户口类型及年龄,需要了解案件的很多细节才能准确的计算,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非常复杂的,每个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
    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