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下,每日企业早八加班加点到夜里九十点,一个月都还没歇息一天,以前一个月薪五千,如今忽然一个月薪就发了三千块钱,上边领导干部还说要干就干,不干就滚,我该如何取得我需有的那一部分薪水?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08 1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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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任何行业、任何工种,都应当保证劳动者的正常休息权,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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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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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税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比例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
在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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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