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第一次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第二次继续申请法律援助吗

离婚
2020-01-08 11:0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夫妻要离婚,一方对另一方有家暴。
    (二)另一方可以带着证据,向一方户籍所在辖区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一审法院审理离婚案后,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即然有家暴的证据,一审就判决离婚。
    并且判决有家暴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四)如果有家暴的一方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会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一般三个月内审结。
  •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前应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法援机构咨询。经值班律师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会发给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
    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身份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事实证据等资料:

    1.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若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2.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包括财产所有情况,即房屋、生活资料、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等所有权情况证明;经济收入情况,即个人工资和各种津贴收入、家庭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证明等;社会救济情况,即社会救济证书。

    3.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如合同、契约、协议等权利义务文件;与相关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关机关、部门发出的鉴定性、结论性文件;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4.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在进行离婚过程中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