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请问,小区的煤气、暖气还没有开通。 营业费用应该按什么标准减免?

其它
2020-01-08 12:4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物业费分前期物业管理收费和正式物业管理收费
    前期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房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和批准。
    经房管部门批准的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
    并公示在物业规约、房屋销售合同之中。
    物业公司同时应将房管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上方地方物价管理部门做收费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部分地区在收费前还要去的《收费许可证》。
    正式物业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协商制定标准,或经过物业招投标形式来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并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经业主大会通过的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后,分别报房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批准。
    继续由前期物业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且延续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的,可以不再报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按照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管理成本核算,加上企业利润和税金等综合计算而来。
    物业企业在和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协商制定物业费标准时,应提交成本核算表等财务报告。而开发商和业委会有权对物业收费标准核算进行审计或平谷。
    经适房、两限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的物业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政府指定价格标准收取费用。
    因增加公共设备设施导致费用增加的,需向房屋主管部门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物业服务费,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管理机构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2、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或因政府指导价标准变化需要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与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向业主征询意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并约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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