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公司拒绝接受我寄的快递,说贵重物品丢失了,没有赔偿。你能向他们抱怨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1-08 16:3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五种维权的途径:

    1、协商解决;

    2、投诉、调解;

    3、行政申诉;

    4、提请仲裁;

    5、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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