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老公想把他爸妈给他买的房子,赠与我一半,变成夫妻共有财产,是需要签订赠与协议嘛,谢谢

2020-01-08 16:4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情况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会先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自行确定,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协议,再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定每一方应分得的共同财产是多少。但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双方均要弄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一、夫妻(产权登记人)可以到房产登记机关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赔予事实。

      
    二、赠与协议行为主要是对具有继承权的第三方,财产所有权人行使处置权的法律行为。格式如下:

      范本:房屋赠与合同合同
      甲方(赠与人):ls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ls__
      有效证件号码:ls__
      乙方(受赠人):ls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ls__
      有效证件号码:ls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ls__,建筑面积ls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ls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ls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ls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ls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ls__份。其中甲方留执ls__份,乙方留执ls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ls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
      文本:房屋平面图、房产证。
      甲方(签章):ls__乙方(签章):ls__
      证件身份证号码:ls__证件身份证号码:ls__
      地址:ls__地址:ls__
      联系电话:ls__联系电话:ls__
      签约日期:ls__签约日期:ls__
  • 房屋对于每个普通家庭都是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赠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其中不乏有房产赠与。因赠与不同于买卖,房屋可能因赠与人撤销而被赠与人收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那种情况下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是不行的,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一、房产赠与合同的特征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房屋赠与合同具备以下特征:
    1、无偿性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无需受赠人支付对价。但赠与也可以附义务若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诺成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条规定表明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即成立否则无撤销赠与可言。即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就赠与事宜达成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而无需以赠与财产的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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